关于统计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课时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本学期课时计算统计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请各教学单位于2017年5月26日前将本部门承担的课程课时计算完毕,并将对应教师的总课时交教务处审核。
2.所有课时以教务管理系统中的理论、实习课表为计算依据,请通知到承担本部门教学任务的教师核对本人的理论、实训课表。
3.教务管理系统中不能体现的其他课时,需要有相应的证明材料,并经本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和教务处领导签字后,在教务科录入教务管理系统中。
4.毕业设计、顶岗实习课时,以学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5.如有其它问题,请由课程承担部门的教学秘书联系教务处教务科。联系电话:69307126。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