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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排课的通知

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排课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请各单位按照《河南职业技术学院课表编排管理办法》(院教字〔2012〕1号)文件要求,及时完成下学期课表编排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1.本学期19周,排课18周,复习考试一周。 

2.各教学单位须在5月20日以前,在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中核对本学期所承担课程开课情况,如有调整,5月20日以前完成变更申请。 

3.有实训周的教学单位须在5月26日以前,将本部门学生详细的实训周确定情况报送各公共课、选修课承担部门及教务处各一份。 

4.选修课程需在6月9日前组织学生选修完毕。具体内容以人才培养方案中可选课程为准。 

5.各教学单位须在6月10日以前,将本部门所承担教学任务录入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中。 

6.6月10日开始排课,专业课程由课程承担单位编排,公共课及选修课由教务处统一编排。排课所用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室由教务处分配。排课期间,不允许更改、新增教学任务。 

二、其他要求 

1.排课工作涉及因素多、时间紧,各教学单位须严格按照以上时间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2.在安排教学任务时,专业课严禁跨专业合班,公共课严禁跨系部合班,否则所安排课时不予认定。 

3.任课教师一般不得因私提出特殊上课要求。如确因课程有需求,需填写《教师上课特殊要求登记表》(见附件二),严格履行相关手续,将本单位审查批准后的《教师上课特殊要求登记表》于5月23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逾期不再受理。教务处不受理教师个人的排课申请。 

4.每一条教学任务只能选择一个授课教师,若某课程存在分段上课情况的,请将教学任务按照相应时间段来做,并选择该段对应的任课教师。 

5.设置教学任务时再次核对课程的考核方式、周学时,确保务必正确,所有任务的连上节数全部选择为“2”。 

6.设置教学任务时如果教学场地不是唯一确定的,则不做设置,在排课时根据需要处理。如果上课地点是确定的实训室,则在做教学任务时应设置好相应的实训室。实训室信息应填写完整,具体到楼、门牌号。 

7.施行选课、分组教学的课程,在设置教学任务前,请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 

8.理实一体课,同一门课程既有理论又有实习授课方式的,教学任务要分开做,课时计算系数标准不同。 

9.各教学单位要按照学院相关规定,严格审核上课教师任课资格。 

10.各教学单位在安排任课教师教学任务时,要注意协调好教学任务量分配,不得超出学院相关文件规定的平均周课时量。 

11.其他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科联系。 

教务处以各单位录入系统的教学任务为依据编排全院课程总表。课程表确定后,未经主管院长或教务处处长批准,不得变动。 

附件:教师上课特殊要求登记表 

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 

教师上课特殊要求登记表

凡因特殊困难,对上课时间地点有要求的教师,请填写以下表格,与教学任务安排表一并交到教务科。教务科在排课时将根据教学资源和其他因素综合考虑,尽可能给予照顾。若所提要求不符合教学规律则不予考虑;若因教学资源不足而不能满足申请要求时,请教师谅解。

填表日期:年月日 

教师姓名 

出生年月 

性别 

职称 

课程名称1 

周学时 

授课班级 

学生人数 

总学时 

课程名称2 

周学时 

授课班级 

学生人数 

总学时 

课程名称3 

周学时 

授课班级 

学生人数 

总学时 

要求: 

理由: 

教研室意见 

主任(签字): 

年月日 

系(部)意见 

主任(签字):系部(签章) 

年月日 

教务处意见 

处长(签字):教务处(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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