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2019年中秋节放假时间为9月13日(星期五)至9月16日(星期一)。9月13日(星期五)为法定节假日,误课不补;9月21日(星期六)补9月16日(星期一)的课。
请各单位通知到每一位有关的任课教师,包括外聘教师。
教务处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