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6-2017学年系(院、部)
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听课津贴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请统计本部门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系部教学督导听课工作量,并将汇总表于6月21日(周三)之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汇总表见附件),同时需将教学督导人员的听课记录表一并报送进行审核。
各教学单位在准备材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各教学单位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小组成员的津贴标准统一为每课时(指完整听完45分钟一小节课的课时)25元;
二、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听课津贴汇总表须有本部门主任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附件:
1.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听课津贴汇总表
2.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听课津贴汇总表
教务处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