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要求,2017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时间为5月1日(星期一),与周末连休,误课不补。
请各单位通知到每位教师,包括外聘教师。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