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推荐2017年厅级
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了做好我院2017年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的申报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17〕140号)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的范围
在教育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人员。推荐的重点是在各自学科、专业中起骨干核心作用,以及在关系我省和本地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学术技术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或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人才。中国青年科技奖及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及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省杰出人才创新基金资助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厅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前三名主要参与者),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归国人员等可优先推荐。
具有以下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推荐:“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具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全国劳动模范、省级劳动模范,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省级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优秀专家、省辖市拔尖人才、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荣誉获得者。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其学术和教学水平在省内和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术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教学、教研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5.高校教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毕业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推荐名额及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人选推荐工作的领导,紧密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从本单位实际出发,统筹安排,按照选拔条件和程序,推荐1名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并通过公文系统于3月16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