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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十三五”期间拟增设专业调研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十三五”期间拟增设专业调研  

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  

为了优化学院专业结构和资源配置,建设适应技术进步、生产方式变革以及社会公共服务的需求、与区域产业发展和学院办学实际相适应的专业群,特对我院“十三五”期间拟增设专业调研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各系(院)应深入学习国家和河南省相关政策,紧密把握政策动向和行业发展趋势,结合学院办学定位和专业群建设需求,制定本部门专业建设“十三五”规划(含专业设置部分),及时调整和优化专业群结构,建立与社会需求、产业发展和学院办学实际相适应、具有集群优势的专业群,凝练品牌、强化特色。  

二、拟增设专业基本条件  

1.符合国家和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对人才的需求,符合学院的发展定位和本部门专业建设规划需求。专业名称应与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版)》保持一致。  

2.制定有与培养目标相适应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相关教学文件。  

3.有完成该专业人才培养所必需的教师队伍和教学辅助人员。  

4.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仪器设备、实习实训场所等办学条件。  

三、拟增设专业调研论证要求  

(一)调研阶段  

拟增设专业的申报工作应依据3年以内的参考文献资料,在充分了解国家和河南省相关政策、深入到行业企业一线基础上对人才需求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并做出科学预测,对人才培养规格、方案及其必需的师资、实训条件进行分析和评估,另外对生源状况和毕业生就业形势也要做出充分调研。  

(二)论证阶段  

各系(院)应将本部门专业建设“十三五”规划(含专业设置部分),年度拟增设专业的可行性报告(含中长期人才需求分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师资及实习实训条件是否满足拟增设专业需求等材料提交至由相关行业企业、职业教育专家等组成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论证通过。  

四、其他要求  

1.“十三五”期间,学院将根据教育厅文件中年度指标限额的要求进行遴选推荐,具体材料上交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2.各单位要妥善保存相关工作(调研、论证)的图片、会议记录等材料,并整理、归档备查。  

3.请各系(院)填写本部门“十三五”期间拟增设专业汇总表并6月2日前报送教务处教研科。  

附件:“十三五”期间拟增设专业汇总表  

教务处  

2016-05-05  

附件:

“十三五”期间拟增设专业汇总表

系(院):盖章  

序号  

系(院)  

拟增设专业名称  

拟增设年度  

本部门现有专业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