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院作息时间调整的要求,现将教学作息时间做如下调整:
1.理论课上午及晚上作息时间不变,执行原方案。上午第一大节8:30-10:00;第二大节10:20-11:50;晚上第五大节19:00-20:30。
2.理论课下午作息时间调整为:第三大节14:20-15:50;第四大节16:00-17:30。
3.实训课作息时间不变,执行原方案。上午8:15-12:45;下午13:50-18:20。
本规定自5月3日起执行,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到每位任课教师,包括外聘教师。
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