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在学院“教学督导月”活动首日教学督查中,音乐学院《舞台剧目排练Ⅱ》实训课出现未按课表安排上课现象。根据学院督导小组调查结果,现通报如下:
一、任课教师王小宁擅自批准学生请假集体外出,造成未按课表安排上课现象;
二、任课教师王小宁在事故发生后没有按照学院规定第一时间告知教务处,而是在上课十分钟后才去音乐学院院办公室说明情况。
综合以上情况,学院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依据《河南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院字〔2015〕39号)中一般教学事故第四条规定,认定教师王小宁为一般教学事故;
二、要求音乐学院规范上课秩序,加强管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教务处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