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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教高〔2014〕462号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关于做好2014年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1-2015)>的通知》(教高〔2012〕247号)精神,现就做好2014年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骨干教师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等职业院校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  

各高职院校应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2013年度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3〕169号)精神,通过国家级培训项目网络管理平台(guopei.hvett.com.cn,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能力发展平台”专栏链接),认真组织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参加培训。在学校申报基础上,经我厅审核,择优上报教育部,最终教育部确定我省有关院校承担的国家级培训任务21项(见附件3),计划培训人数921人。其中国家级国内培训16项,国家级企业顶岗培训5项,已将各项目参训教师计划分配至各高职院校(见附件4)。参加省外公布的教师培训项目,要及时与承办单位联系,并将参加培训人员推荐表和汇总表报我厅高教处审核。  

二、高等职业院校骨干教师省级培训  

在学校申报基础上,经我厅审核,择优确定26项为2014年省级专业骨干教师培训项目(见附件5),计划培训人数1463人。其中省级省内培训19项,省级企业顶岗培训7项,已将各项目参训教师计划详细分配至各高职院校(见附件6)。各项目具体培训方案可在高等教育信息网(http://gaojiao.haedu.gov.cn)下载。项目培训时间、联系人、电话等信息见2014年项目任务明细表(见附件5)。  

三、高等职业院校骨干教师校级培训  

各高职院校须启动骨干教师校级培训,制定分专业培训方案。2014年每所高职院校至少完成50名教师培训任务,其中校内培训20名,企业顶岗培训30名。各学校教师校内培训方案、培训人员推荐表和汇总表于7月15日前报我厅高教处。  

四、培训工作要求  

1、各培训学校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质量意识,按照规定的工作环节和时间要求,发布培训通知,实施培训计划,监控培训质量,跟踪学员反馈,总结培训效果,认真做好各项组织工作,确保培训质量。  

2、各参训学校要严格按照分配的教师培训任务,认真组织专业教师按时参加培训,提供时间和经费保障。高职院校实施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投入和培训效果将作为人才培养工作评估重点考察内容。  

3、参加培训教师报到时,提交教师培训推荐表(见附件1)。各培训单位和培训机构开班后及时将教师培训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以EXCEL形式)报送我厅高教处。  

4、国家级培训费由中央财政承担,省级培训费由省财政承担,培训结束后按培训人数拨付到培训学校,参加培训学校教师不承担培训费。各培训学校统一安排食宿,差旅费和食宿费用由培训教师所在学校报销。  

联系人:张俊丽 焦阳  

电话:0371-69691869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D825邮编:450018  

邮箱:hngaojiaochu@126.com

附件:1.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教师培训推荐表

    2.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教师培训名单汇总表  

       3.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4年国家级教师培训项目任务明细表  

      4.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4年国家级教师培训项目任务名额分配计划  

      5.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4年省级教师培训项目任务明细表  

      6.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4年省级教师培训项目任务名额分配计划  

 

 

 

2014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