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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生校外实习自查及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近期,有媒体报道我省个别院校出现强制学生选择校外实习单位及强制学生加班等现象,为引以为鉴,学校决定开展学生校外实习自查工作,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学习《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对照文件,检查本部门是否有违反规定的现象,重点注意以下事项:

一、是否确实保障实习学生权利,做到“六不得”和“三不得”。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指出:“第十五条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依法保障实习学生的基本权利,并不得有下列情形:(一)安排、接收一年级在校学生顶岗实习;(二)安排未满16周岁的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三)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四)安排实习的女学生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五)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六)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

《规定》指出:“第十六条除相关专业和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实习安排外,学生跟岗和顶岗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并不得有以下情形:(一)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二)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习;(三)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

各二级学院要切实按照规定要求,自查是否有违规情况,并于2019年1月8号之前将自查报告通过协同办公网发送给教务处教务科王海强老师。

二、提交“河南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实习审批表”

为便于学院及时掌握学生实习信息,还没有提交校外实习审批表的部门请及时提交审批表。

三、开展学生校外实习联合抽查活动

为掌握学生校外实习真实情况,教务处将在各二级学院自查的基础上,会同各二级学院对学生校外实习情况进行实地检查,确保学生校外实习相关权利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