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要求,2018年中秋节放假时间为9月22日(星期六)至9月24日(星期一),共3天。9月24日(星期一)为中秋节当日,误课不补。
请各单位通知到每一位有关的任课教师,包括外聘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