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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16级“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校外实习学生信息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2016级实行“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学生即将离校进行跟岗和顶岗实习,经学院领导研究,决定减免校外实习学生2018学年住宿费及书费。请各单位以财务处返还各单位的学生数据为准,认真核实校外实习学生信息,如实填写《2016级“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校外实习学生信息表》(见附件),并于5月11日之前将电子及纸质(经办人、主任签字盖章)文档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附件:2016级“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校外实习学生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