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17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
年度报告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提交2017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教办高〔2018〕7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2017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年度报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填写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本系(院)2017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
2.年度报告请参照附件1和附件2,各项内容统计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年度报告报送要求
各单位将“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和“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和电子版于1月12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附件1: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
附件2: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