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5级工学结合“2+1”人才培养模式
校外实习学生信息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2015级实行工学结合“2+1”人才培养模式的学生即将离校外出实习,请各单位根据外出实习学生实际情况,如实填写《2015级工学结合 “2+1”人才培养模式校外实习学生信息表》(见附件),并于6月21日之前将电子及纸质(经办人、主任签字盖章)文档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附件:2015级工学结合“2+1”人才培养模式校外实习学生信息表
教务处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