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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暑期组织专业(课程)教师参加业务培训的通知

关于2016年暑期组织专业(课程)教师参加

业务培训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

根据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2016年教师培训工作计划》(院字【2016】16号)的要求,学院决定在2016年暑期组织专业(课程)教师参加业务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担任课程的专任和兼课行政人员。其中专任教师90名左右,兼课行政人员10人左右,专任教师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教学单位

专任教师

(人)

比例

培训名额

(人)

1

机电工程系

27

0.3

9

2

电气工程系

21

0.3

6

3

信息工程系

34

0.3

10

4

旅游管理系

15

0.3

5

5

烹饪食品系

13

0.3

4

6

工商管理系

30

0.3

9

7

环境艺术工程系

35

0.3

11

8

汽车工程系

24

0.3

7

9

音乐学院

26

0.3

8

10

基础教学部

36

0.3

10

11

思政教学部

13

0.3

4

12

附属技校

17

0.3

5

13

就业指导教研室

3

0.3

1

总计

294人

89人

(备注:有培训意愿的兼课行政人员通过本部门申报,具体名额由教务处和相关单位协商确定。)

请各单位根据分配名额认真做好人员安排工作,在名额分配上要扩大人员覆盖面,原则上近两年未参加过此类培训的教师优先参加。

二、时间要求

暑期业务培训时间以有关通知为准。

三、具体安排

(一)各单位统筹安排培训项目。

(二)各单位应选择经教育部认定的全国高职高专教育师资培训基地等培训机构或项目安排培训。培训内容限定为与所学专业、任教学科对口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培训,不得参与无实质内容的研讨会。培训费用原则上每人不得超过2500元,如有其他特殊情况需突破,须经主管院长审批

(三)各单位按照以上原则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填写2016年暑期教师业务培训安排表(见附表),并对应各培训项目逐一提供相应的培训机构邀请函,于6月17日之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交来的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四)教师培训结束后,须于下学期开学后第3周之前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培训总结,由各教学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

(五)培训结束后,为达到优质资源的最大化共享,教学单位内要召开“专业教师(课程)教师业务培训经验交流会”,参训教师就培训的基本情况和收获进行汇报和交流(兼课行政人员在业务归口单位汇报),然后教学单位选派一名参训教师代表参加院级培训经验交流会。

附表:2016年暑期专业(课程)教师业务培训安排表

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五月三十日

 

 

附表:

2016年暑期专业(课程)教师业务培训安排表

单位(盖章):填表时间:年月日

序号

姓名

专业

主要任教课程

培训机构名称及地址

培训日期

( 月日至月日)

培训时间

(天)

培训内容

培训费用

联系方式

说明:可根据填写内容对表格进行调整。

填表人: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