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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申报荛的通知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关于做好2013年度高等学校“专业综合   

改革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高〔2013〕438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启动实施“本科教学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1〕226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实施河南省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教高〔2012〕76号)精神,现就2013年度我省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范围   

实施的专业领域主要包括:国家战略需求所需紧缺人才专业;中原经济区建设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急需专业;参   

与“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等相关专业;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农林、水利、地矿、石油等行业相关专业及学校的优势特色专业。   

二、建设数量   

2013年度遴选150个专业点开展省级专业建设综合改革试点,其中,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和专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各75个。   

在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基础上,择优推荐28个参加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评选建设。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专业必须满足“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建设内容要求,符合本校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已纳入本校专业建设规划并进行重点建设,成效良好。   

2.具有较为雄厚的师资力量、较为完备的教学条件,在同类专业领域具有鲜明的特色和明显的优势,毕业生社会声誉好。   

3.改革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案科学可行,管理有保障,成效可测量,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有调动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的政策和措施。   

4.专业建设能密切联系经济社会发展,在与相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的合作育人方面有健全的体制机制。   

四、申报要求   

1.各高校按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建设内容和要求,择优推荐本校相关专业点。具体推荐名额如下:郑州大学推荐限额为7个;河南大学推荐限额为5个,其他具有博士授予权的高等学校和省部共建高校推荐名额为4个,其他本科高等学校推荐限额为3个。有三届高职毕业生的高等职业院校推荐限额为2个,其他高等职业院校推荐限额为1个。   

2.我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材料均采用教育部统一印制的表格。各高校申报“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要将项目遴选推荐情况以公文形式报我厅高教处,同时报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点推荐表》(见附件1)和《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见附件2)(各一式五份,含电子文档)。项目任务书用软皮平装,装入厚牛皮纸袋,并将任务书封面(复印件)贴于纸袋的正面,一袋限装一个专业的材料。各高校务于6月13-14日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投资大厦711房间(郑州市农业路与经一路交叉口),逾期不予受理。   

本文及附件可登录河南省高等教育信息网(http://gaojiao.haedu.gov.cn/)浏览并下载。   

联系人:季双丽、焦阳;联系电话:0371-69691869   

附件:1.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推荐表   

2.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   

2013年5月30日   

  • 附件【2014082714304912.doc】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