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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16年院级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院字〔2016〕10号)

学院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学院《关于加强内涵建设的意见》,根据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我院拟在2016年启动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的立项建设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产教深度融合、校企紧密合作为突破口,深化教学改革,强化内涵建设,优化专业结构和资源配置,集中力量办特色专业,打造品牌专业,提升学院整体办学水平,培养大批就业竞争力强、创新创业能力突出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二、建设目标  

品牌专业是指综合实力居省内同类专业前列,办学沉淀雄厚,有较大影响力和知名度,社会认同度高的专业。特色专业是指在服务区域或行业发展中改革创新意识强,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教材)建设、实习实训建设、技能大赛、校企合作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具有较强特色和较高社会声誉,行业特色鲜明的专业。  

按照“优化结构,突出重点,分批建设”的原则和“理念先进、目标明确、改革优先、成效明显”的要求,2016年我院拟立项建设品牌专业5~6个、特色专业10~13个,建设周期为3年。通过建设,使这些专业在人才培养模式、教育教学改革、校企合作以及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形成优势和特色。  

三、遴选要求  

(一)遴选原则

1.坚持导向,强化定位

各系(院)要坚持专业群建设的思想,根据我院的办学定位与发展优势,结合专业群内各专业的具体情况,突出重点,科学定位,最终形成品牌专业为龙头,特色专业为支撑,一般专业为基座的立体式专业群建设架构。立体式专业群有利于依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优化和调整专业结构,形成合理的专业体系;有利于构建具有影响力和整体竞争实力的专业集群,进一步提升我院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2.择优建设,辐射带动

依据国家和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各专业建设整体水平、建设成效和社会声誉,择优遴选,公平公正,宁缺毋滥。通过择优建设,强化成效,引导带动专业群其他专业建设,适时拓展社会需求大、发展前景好、产业转型升级亟需专业,积极形成与产业结构升级转型相适应的专业体系。  

3.周期循环,动态调整

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的遴选原则根据区域经济发展需求、学院办学定位与发展规划及专业群结构调整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二)遴选条件

1.基本要求

申报品牌专业要求在全省高职院校同类专业中办学水平较高,生源充足,毕业生就业质量好,有3届及以上毕业生的专业;申报特色专业要适应区域或行业经济发展和产业优化升级需求,特色比较鲜明,目标定位准确,毕业生就业质量较好,就业岗位专业性强,在行业中有较高声誉,有1届及以上毕业生的专业。  

申报品牌、特色专业的应为先进制造业(涵盖现代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新兴产业经济(涵盖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国家和我省重点领域发展亟需的专业。申报专业的建设目标应符合其在所属专业群的定位,还应有较完善的教学条件,教学改革创新力度较大,社会认可度较高。  

2.建设方案要求

各品牌专业、特色专业项目主持人及项目组成员要紧盯行业同类院校最高水平,对比标杆寻找差距,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和建设步伐,凝练品牌,强化特色,认真制订品牌、特色专业建设方案。建设方案还应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明确的建设目标,清晰的改革思路和可量化的考核指标。  

四、推荐评选步骤与方法  

1.推荐申报阶段

各系(院)应在总结以往专业建设经验的前提下主动适应区域经济和社会需求,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学院发展定位和本部门中长期专业建设规划,建立立体化专业群架构并确定品牌和特色专业建设点,并于4月11号前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2016年院级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申报表》和《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方案》(见附件2、3)各一式三份。  

2.材料与申报资格审查阶段

教务处于4月15日前根据遴选条件要求对申报专业进行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进入评审阶段。  

3.评审阶段

学院于4月18日前聘请主要是由校外职业教育专家、企业高管和技术人员、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组成的专家组进行评议,专家组评审通过的入选名单经院领导批准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经学院认定后予以公布。  

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点的项目主持人,若符合学院《专业带头人认定标准》(见附件4)要求,将授予“专业带头人”称号。  

4.分年度建设计划及资金预算审批

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的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其中品牌专业建设资金为每年15万,共计45万;特色专业建设资金为每年10万,共计30万。通过评审立项的专业要认真论证、科学编制《分年度建设任务及资金预算汇编》(见附件5),自5月起开始建设。  

五、日常建设及管理  

1.日常建设及管理

各专业建设点应严格按照分年度建设任务进行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教务处负责各专业建设的协调、督促和资金使用的审批。  

2.中期检查和绩效考核

学院择期对各专业建设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和绩效考核,对建设进度和效果良好、资金使用规范的专业进行额外奖励;对专业建设迟缓,资金使用混乱的专业要求其限期整改,并视整改情况决定下一年的资金拨付标准。  

六、结项验收及推广  

各专业在建设期满应申请结项验收。经学院验收达到建设要求的专业,将授予“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称号,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及以上专业建设项目并在学院专项资金审批中优先投入。未达到建设要求的专业,将要求其延期建设并重新提出结项验收申请。各品牌专业、特色专业要积极推广建设成果。  

附件:1.2016年院级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申报汇总表  

2.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申报表  

3.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方案(供参考)  

4.专业带头人认定标准  

5.分年度建设任务及资金预算汇编  

6.院级品牌专业评审指标  

7.院级特色专业评审指标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