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教务处首页 >> 部门概况 >> 岗位职责 >> 正文
教务处岗位职责

教务处是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教学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学院专业建设规划、教学改革方案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审核确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及课程标准。

二、负责专业结构调整工作,包括专业(含专业方向)调整的论证等。

三、负责院内外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教改项目)、各类教学成果奖和课程的评审、申报等管理工作。

四、负责教学检查,评价教学质量,考核任课教师的教学效果与教学质量,确定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等级。

五、负责审核二级学院院内外实训、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的计划,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六、负责厅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各级各类教学名师、教学团队、骨干教师等的评审、推荐及上报等工作。

七、负责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和教师业务培训项目的申报、组织和管理工作;做好教师企业顶岗实践管理工作。

八、负责教材建设工作,负责各专业教材的征订、采购、入库、发放及账目管理工作。

九、负责兼职教师的资格审核、聘用等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校实训室规划建设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教学设备投资项目的论证、教师资格的认定、职称评审等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统筹学院专业、课程以及信息化教学资源建设。

十二、负责办理新生院内转系、转专业的相关手续。

十三、负责构建完善学院质量保障体系及质量监控制度,负责组织开展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

十四、负责组织、参与校内外各类教学竞赛综合管理工作;做好各类考试考务工作。

十五、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